共同監護子女撫養費

法院如何確定兒童對聯合監護安排的支持

共同監護是指在父母分居或離婚後,共同的身體和/或法定監護權。 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分擔撫養孩子的日常責任,包括財務義務。 因此,很多家長想知道共同監護權,子女撫養費以及安排如何影響子女撫養費的數額。

兒童撫養義務受“兒童撫養標準法”(CSSA)管轄。然而,綜援並未解決共同撫養子女撫養費的問題。 在確定子女撫養義務時,法院以不同的方式處理聯合撫養權安排

適用“兒童支助標準法”規約

法規要求法院指示一個沒有日常責任的兒童的父母根據某些因素(如收入,其他子女數量等)支付兒童支持義務的份額。每個州都採用不同的公式確定支持義務。 如果父母平等地生育一個孩子,百分之五十的時間,法院經常可能不會命令任一父母支付子女撫養費。 但是,有些州可能會根據適用的子女撫養方式確定子女撫養義務,並將義務分成兩半,從而達到適當的數額。

在其他州,孩子的撫養費是根據孩子與父母共同度過的天數來計算的。

在一些州,在承認全部支持義務後,擁有較高收入或份額的子女撫養義務的父母可被視為“非監護父母”,因此必須將該份額支付給另一方家長,除非該公式會產生一個不公平的結果。

如果是這樣,法院可以酌情決定新的子女撫養費金額,這對父母雙方都是公平的。

家長之間的共同監護子女撫養協議

有些父母有口頭協議,允許他們在孩子不在各自父母的照顧下時避免支付子女撫養費。 此外,一些書面協議將特別針對何時支付費用。 但是,許多國家在兒童訪問或由支付子女撫養費的父母撫養時不允許停止撫養子女; 這可能是因為孩子的持續需求 - 例如課外活動,醫生的付款或住房安排 - 仍然需要支付,即使孩子不在該父母身邊時也是如此。

在確定/改變聯合監護兒童支持時考慮的因素:

為什麼父母應該繼續在聯合監護安排中提供子女撫養費,這有幾個原因。 最重要的是,兒童撫養費通常會為兒童提供更容易的調整; 這筆款項還對兒童的福祉,學校表現和整體社會調整產生積極影響。

父母應該在聯合監護安排中試圖就兒童撫養費達成協議。 如果/有更多的錢是必需的,父母可以製定養育計劃來追踪費用並保持公開的溝通。 如果父母無法有效溝通,法院可以在共同監護安排中確定適當的子女撫養費。

Jennifer Wolf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