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發生事故罪? 父母應該何時被收費?

CDC的網絡傷害統計查詢和報告系統(WISQARS)列出了無意的傷害(事故)是大多數年齡組兒童的主要死因。

唯一的例外情況是12個月以下的小孩,事故是導致死亡的第五大原因。 在這個年齡段,先天性異常,早產,SIDS和孕產婦並發症的發病率高於死亡原因。

2007年,1285名12個月以下的嬰兒因意外死亡。

但是,如果發生車禍, 溺水 ,墜落或射擊事故等意外傷害,是一種犯罪行為,而不僅僅是一場意外?

當這些事件被報告時,通常被描述為悲劇事故。 你聽說有關被指控犯罪的父母並不常見。 它確實發生,但。

最近發生的一起事件涉及佐治亞州瑪麗埃塔的拉奎爾納爾遜,她4歲的兒子在忙碌中途中遇難並遇刺身亡後,可能因二級車輛被殺而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晚上與她的三個孩子的街道。 他們剛剛下了一輛城市公交車,並與其他人交叉,因為最近的人行橫道在街區的盡頭。 該車的司機被控以撞車和跑步,一級車輛兇殺以及虐待兒童的罪名,並已被判處六個月監禁。

拉奎爾尼爾森會入獄嗎? 她能否比坐在駕駛汽車撞到兒子身上,然後離開事故現場的男人服刑更多? 雖然這是許多博客人士的訴求以及推翻其定罪的請願,但重要的是要注意,在佐治亞州車輛發生的二度殺人案是輕罪,法官可以酌情行使量刑,以便她只受到緩刑或緩刑。

這是在本月初發生在加利福尼亞州安提阿市的事情,當時Lindsey Ann Isch因醉酒駕車造成車禍而醉酒駕車造成傷害以及兒童遭受毆打後,被判四年緩刑和社區服務而非監禁時間殺死她1歲的兒子。

俄克拉何馬州錢德勒的傑西卡赫爾姆斯也遇到過類似的事情,她在被指控犯有二級過失殺人罪後被判緩刑,因為她把她室友的2歲女兒遺忘在自己的車裡,而不是在托兒所放棄她。

對熱車中與孩子有關的母親提出了許多其他指控,儘管這些問題沒有Raquel Nelson案例那麼引人注目。 他們包括:

不過,這不僅僅是母親被收費。 在懷俄明溺水的4歲男孩的父親和繼父在他們的獨木舟墜毀並翻轉後被控以加重殺人罪。 除了喝酒之外,男人們還被警告說在快速奔跑的河流中劃獨木舟。

其中一些案例突出了事故與犯罪之間的重要區別。 這兩位正在購物的母親故意將自己的孩子留在了一輛年僅四周大的孩子身上,他們坐在一輛熱車上,窗戶打開,空調關掉。

他們知道他們的孩子在車裡,應該知道他們處於高溫的危險之中。 獨木舟上的人正在喝酒,並忽略了一個警告。

弗吉尼亞州的情況如何? 在這種情況下,似乎也有一些可能相關的額外情況。 看起來,她先前在一月份將她的孩子留在了她的車外工作,但是他在約半小時後被發現,當時她的日托服務提供者打電話詢問當天是否會來。

這兩起案件在南德克薩斯州? 這些指控似乎與母親在幾個小時內失去了幼兒的踪蹟有關。 拉斯維加斯副地區檢察官也使用了類似的說法,其中一名母親最近在她2歲的孩子溺水後院池中被判處24至60個月後被判刑,稱“事故發生在母親失踪孩子五分鐘不到五個小時。“

但是為了讓孩子淹死,從窗戶掉出來,或者找到一把鎖著的槍,需要5分鐘時間,那麼為什麼要這樣做呢是一個事故是否由於疏忽造成的標準呢?

這些案例引發了很多問題。 為什麼有些父母在事故發生後被指控犯有罪行,而其他許多人在事故發生後都是如此? 為什麼只有某些類型的事故似乎會引發費用? 在事故發生後向父母收取犯罪的要點是什麼?

過失通常被定義為“未能謹慎行事,相當謹慎的人會在類似的情況下行使”,這可能是用來確定事情是否不僅僅是簡單事故的因素之一。 不幸的是,人們對於疏忽是什麼有不同的看法。 許多家長認為在泳池周圍沒有圍欄或者在室內有一把裝滿槍的游泳池是疏忽大意的,而其他人對這些危險沒有三思。

更大的討論可能應該是如何減少這些事故和悲劇 。 宣傳保護槍支, 鎖定汽車,讓孩子們不能進入室內並在炎熱中死亡,使用防護裝置防止兒童進入房屋和游泳池,以及在孩子們靠近時讓孩子們穿著海岸警衛隊認可的救生衣水,不知道如何游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