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父母權利和子女撫養費的終止
永遠不要輕視簽署家長權利。 在其子女不再與非監護父母有關係,或者當兒童被認為處於即將發生危險的情況下,監護父母可以尋求終止父母權利。 在這種情況下,法院通常會下令舉行聽證會。 但是,尋求終止其他父母的父母權利的父母應當知道,在非監護父母自願同意終止其父母權利的情況下(換句話說,自願簽署父母權利),典型的子女撫養義務停止。
這意味著非監護家長不再對過去未付或未來的子女撫養費支付負責。
終止父母權利案件的法院考慮
家庭法院法官非常重視終止父母的權利。 他們通常不會考慮終止,除非他們相信這樣做會使孩子受益。 面對終止請求,法院認真考慮以下因素:
- 溝通努力:法院通常認為非監禁父母過去與孩子有關係的努力。
- 兒童撫養費:法院還會審查過去是否提供撫養費和/或目前是否提供撫養費 。
- 孩子的願望:法院通常會保留考慮孩子對十三歲或以上孩子的願望。
- 兒童的最大利益:這是指為兒童的整體福祉所認為的最好的,包括照顧他或她的安全和基本需求,教育和穩定。
預計法院判決
終止請求雙方的父母經常而且可以理解地急於預測或預測法院的決定。
但是,重要的是要記住,在考慮終止父母雙方的父母權利時,法院將重點關注兒童的最大利益。 這通常意味著盡可能保持兒童生活的一致性。 但是,無法預測每種情況下的結果。
確實,法院通常不願意終止父母權利,特別是如果他們認為父母與子女之間和/或父母雙方之間存在改善關係的可能性。 通過這種方式,法院傾向於樂觀,只考慮將父母終止作為極端的最後手段。 除非兒童處於明顯危險的情況下 - 或者非監護家長自願要求籤署父母權利,並且有人正在等待立即領養孩子 - 法院通常寧願避免終止生父母的權利。 相反,大多數法院都會盡力滿足父母的需要和願望,並儘可能地滿足其需求。 在某些情況下,這意味著提供有監督的探訪來代替終止和/或要求家長參加一系列育兒班。
希望終止他們自己的父母權利的父母謹慎的話語
決不能輕視父母權利的終止和所有相關程序。
在兒童撫養費是非監護父母希望終止其自己的父母權利背後的驅動力的情況下,他或她應該首先嘗試在考慮完全釋放自己的父母權利之前修改撫養費。
Jennifer Wolf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