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為孩子們一起住嗎?

正如人們可以想像的那樣,對這個古老的問題沒有明確而簡單的答案。 底線是要弄清楚孩子和父親在一起不快樂的家裡,孩子們是否會過得更好,但保持家庭完好無損,或者在兩個家庭裡,爸爸媽媽更快樂,但不在一起。

一起停留的風險

一些育兒專家認為,留在一個充滿憤怒,沮喪和痛苦的家庭的孩子麵臨的主要風險之一是,他們學習了不良的養育技能,他們將繼續為下一代服務。

父母如果不能與衝突進行民事交涉或與對方父母的決定相抵觸,那麼這種做法就會造成無效和潛在的破壞性風格。

此外,有些孩子在父母如此沉溺於自己的問題中時可能會被忽視 。 忽視可能是身體上的(不需要花時間進行健康的膳食或生氣,以至於父母不檢查孩子)或情緒方面(父母不會一起去參加重要的孩子活動,或者他們可能會單獨嘗試疏遠孩子其他父母)。

如果父母不能共同生活在同一個家中,而沒有作為共同父母一起有效地共同工作,並且如果這種共同撫養更適合居住在不同的家庭,這可能表明離婚會是更好的選擇。

共同的價值

根據她的研究, “離婚意外遺產”的作者朱迪思沃勒斯坦堅信,即使父母不再戀愛,如果家庭保持完好,孩子幾乎總是會過得更好。

如果爸爸媽媽可以繼續保持公平並與父母一起工作,即使他們感到傷心或孤獨,並且可以避免讓孩子麵對打架和爭吵,那麼在同一屋簷下共同生活會更好。 雖然養育孩子顯然是為自己的孩子犧牲自己,但在十年或更長時間裡生活在一段悲慘的婚姻中可能會有很多要求。

沃勒斯坦的研究發現,離婚對兒童的影響,尤其是在這些長大成人的兒童中,其影響如此具有破壞性,父母應該幾乎不惜一切代價地堅持在一起。 在她看來,為孩子們共同養育的婚姻比最好的離婚要好。

如何決定?

如果離婚變得不可避免

E. Mavis Hetherington和John Kelly的研究得出的結論:離婚反思意見認為,離婚父母的所有孩子中 ,近80%的孩子最終會像完整家庭的孩子一樣快樂和適應,所以如果離婚和隨後的合作,育兒順利,孩子們可能會好起來的。

關鍵的挑戰是確保父母雙方都能夠共同努力,為孩子們有效地養育子女。 這種態度和承諾使離婚的過程不那麼痛苦,並且更有利於培養成功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