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人們可以想像的那樣,對這個古老的問題沒有明確而簡單的答案。 底線是要弄清楚孩子和父親在一起不快樂的家裡,孩子們是否會過得更好,但保持家庭完好無損,或者在兩個家庭裡,爸爸媽媽更快樂,但不在一起。
一起停留的風險
一些育兒專家認為,留在一個充滿憤怒,沮喪和痛苦的家庭的孩子麵臨的主要風險之一是,他們學習了不良的養育技能,他們將繼續為下一代服務。
父母如果不能與衝突進行民事交涉或與對方父母的決定相抵觸,那麼這種做法就會造成無效和潛在的破壞性風格。
此外,有些孩子在父母如此沉溺於自己的問題中時可能會被忽視 。 忽視可能是身體上的(不需要花時間進行健康的膳食或生氣,以至於父母不檢查孩子)或情緒方面(父母不會一起去參加重要的孩子活動,或者他們可能會單獨嘗試疏遠孩子其他父母)。
如果父母不能共同生活在同一個家中,而沒有作為共同父母一起有效地共同工作,並且如果這種共同撫養更適合居住在不同的家庭,這可能表明離婚會是更好的選擇。
共同的價值
根據她的研究, “離婚意外遺產”的作者朱迪思沃勒斯坦堅信,即使父母不再戀愛,如果家庭保持完好,孩子幾乎總是會過得更好。
如果爸爸媽媽可以繼續保持公平並與父母一起工作,即使他們感到傷心或孤獨,並且可以避免讓孩子麵對打架和爭吵,那麼在同一屋簷下共同生活會更好。 雖然養育孩子顯然是為自己的孩子犧牲自己,但在十年或更長時間裡生活在一段悲慘的婚姻中可能會有很多要求。
沃勒斯坦的研究發現,離婚對兒童的影響,尤其是在這些長大成人的兒童中,其影響如此具有破壞性,父母應該幾乎不惜一切代價地堅持在一起。 在她看來,為孩子們共同養育的婚姻比最好的離婚要好。
如何決定?
- 有濫用嗎? 一般來說,育兒專家一致認為,兒童不應該留在繼續遭受任何形式虐待的家庭中。 如果孩子與正在性虐待,身體上或情感上虐待他們的父母一起生活,就會導致離婚。 雖然很明顯,濫用行為可以改變和糾正,但很明顯,這種改變並不常見。 當然有些情況下,有違法的家長可以得到幫助,學習更好的育兒技巧並改變他們的虐待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可能需要分居。 但是當行為沒有改變時,孩子最好不要被虐待。
- 父母可以合作嗎? 關鍵問題之一是父母是否可以同意為子女的緣故而保留個人婚姻滿意度。 這是一項艱鉅的任務,但說實話,這是我們決定成為父母時所簽署的。 所以,如果父母有成年人的先天條件,積極配合父母,為了孩子的利益而保持個人差異,那麼如果爸爸媽媽在一起,他們會有優勢。 如果不是,通過友好的離婚,孩子們可以得到更好的服務。
- 婚姻能夠修復嗎? 也許最關鍵的問題是婚姻是否已經惡化到無法挽回的地步。 這對夫婦是否尋求有能力的家庭治療師,神職人員或其他類似資源的幫助? 夫妻雙方都有好的建議嗎? 是否存在尚未停止的婚姻不忠和為重建信任而作出的努力? 在離婚和忍受離婚造成的極度壓力之前,夫妻需要盡其所能恢復婚姻關係。
最終,婚姻是否能夠為了孩子而恢復和重建可能是最重要的問題。 在一個完整的家庭中,為了在母親和父親之間建立一個新的更強大的紐帶而進行的重大情感投資是真正應該發生的,盡可能為兒童著想。
如果離婚變得不可避免
E. Mavis Hetherington和John Kelly的研究得出的結論:離婚反思意見認為,離婚父母的所有孩子中 ,近80%的孩子最終會像完整家庭的孩子一樣快樂和適應,所以如果離婚和隨後的合作,育兒順利,孩子們可能會好起來的。
關鍵的挑戰是確保父母雙方都能夠共同努力,為孩子們有效地養育子女。 這種態度和承諾使離婚的過程不那麼痛苦,並且更有利於培養成功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