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食物過敏症狀和神話

有許多關於食物過敏症的神話,從父母對食物過敏反應過度的觀點以及他們不存在認為孩子對一切都過敏的想法。

食物過敏是常見的,但並不像一些父母認為的那樣常見。

這導致我們對食物過敏的第一個神話之一:

1)你吃過食物後的任何症狀都是食物過敏

食物過敏確實發生在多達6至8%的兒童中,但更多的父母認為他們的孩子對食物反應並非真正由過敏反應引起。

相反,這些孩子可能患有乳糖不耐症 ,食慾厭惡或其他與過敏無關的症狀,如氣體和多動症。

與食物不耐受不同,當食物引發免疫系統介導的反應時,會發生真正的食物過敏。 該反應涉及抗體IgE(免疫球蛋白E),其導致某些免疫系統細胞釋放組胺,導致食物過敏的大部分症狀。

2)只有某些食物會導致食物過敏

確實只有某些食物最有可能導致食物過敏,但兒童幾乎可以對任何食物過敏,包括許多水果和蔬菜(口腔過敏綜合症)。 最容易引起食物過敏的食物,即所謂的“過敏食物”,包括雞蛋,牛奶,花生,堅果,大豆,小麥,魚類和貝類。

3)孩子們不會長大他們的食物過敏

這取決於他們對什麼過敏,但如果他們完全避免(消除飲食)兩三年,孩子們實際上可以長出許多食物過敏。

例如,超過85%的兒童對牛奶過敏,但對花生,樹堅果或海鮮的過度生長過敏較少。

但是,大約有20%的孩子可能會對花生過敏。

4)花生是兒童最常見的食物過敏

花生過敏可能是最可能導致威脅生命的過敏反應(過敏反應),但牛奶過敏是幼兒最常見的食物過敏。

5)陽性抗體水平意味著你對一種或多種食物過敏

這不一定是真的。 一些新近開始流行的過敏測試,包括RAST和Immunocap RAST,並沒有給出關於你的孩子過敏的簡單“是或否”的答案。 相反,他們給出了一個抗體水平,其範圍可以從負值或低到非常高。 抗體水平為陰性或低水平,甚至中等水平的兒童實際上可能不會對這些食物過敏,所以這些測試結果必鬚根據兒童吃這些食物時的症狀來解釋。

例如,如果RAST檢測表明蛋白抗體水平低,但您的孩子每天都會吃雞蛋,並且從未出現食物過敏的症狀,那麼他可能對雞蛋不會產生過敏反應。

錯誤地解釋這些過敏測試是一些孩子被診斷患有多種食物過敏或被告知他們“對一切都過敏”的原因之一。

6)烹飪食物使其過敏(不太可能導致過敏)。

蛋白質是引發過敏反應的食物的一部分,有些人認為烹調食物會使蛋白質變得足夠多,這樣你的孩子就不會對它過敏了。

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人認為有些孩子可能對雞蛋過敏,但仍然吃一個用雞蛋製成的蛋糕。

根據美國過敏,哮喘和免疫學學院的研究,大多數食物“即使煮熟後仍會引起反應”,儘管“一些過敏原(通常來自水果和蔬菜)只能在被烹飪前食用才引起過敏反應。”

7)如果你對食物過敏,有時可以吃少量食物

這是一個危險的神話。 正因為你的孩子在吃了少量食物後沒有反應,他對一次過敏,這並不意味著他下次不會有更嚴重的反應。

此外,因為消除食物過敏的最佳方式是實行嚴格的消除飲食,在這種飲食中,你幾年不吃東西,不時吃少量食物可能會減少你的孩子長大的機會他的食物過敏。

8)食物過敏不是真的

食物過敏是真實的。 是的,有些人對食物過敏,以至於如果食物只是使用相同的器具製造,或者如果他們接觸食物並且實際上沒有食用它們,他們就會產生反應。

因為食物過敏是如此嚴重,所以一定要尊重孩子的食物過敏,並警告家長和孩子,當食物可能由他們過敏的食物製成時。

9)容易避免食物你的孩子過敏

儘管可能很容易避免孩子過敏的食物,例如牛奶和雞蛋,但真正的問題是許多這類食物都是其他食物中的成分。 所以關於避免過敏食物的難點在於試圖找出你正在考慮餵食過敏兒童的食物中的實際情況。

當你去餐廳時,閱讀加工食品的食品標籤,並詢問食物的成分,你的孩子在學校吃飯或在朋友或家人的家中吃東西可以幫助檢測到你的孩子可能會過敏的隱藏成分。

10)食物過敏並不嚴重

食物過敏可能是致命的。

每年,食物嚴重過敏反應每年約有150人死亡。

在許多情況下,一個已知食物過敏的年輕小孩或青少年可能會吃下他們過敏的食物,並且在下列情況下可能無法生存致命的過敏反應:

這些都是由美國過敏,哮喘和免疫學會和食物過敏和過敏反應網絡維護的註冊表中報告的一些病例中的一部分,僅僅是多年來發生的食物過敏死亡的一小部分。

如果你的孩子有食物過敏,一定要教他如何識別和避免他應該避免的食物,並確保他總是有EpiPen可用,以防他有嚴重的過敏反應。

>來源:

> Adkinson:米德爾頓的過敏:原則與實踐,第6版。

>美國過敏,哮喘和免疫學學院。 提示要記住:食物過敏。

>兒童早期臨床預測緩解花生過敏。 何MH - J過敏臨床免疫學 - - 2008年3月1日; 121(3):731-6。

> 2001 - 2006年因食物過敏反應導致死亡人數進一步增加。 Bock SA - J過敏臨床免疫學 - 01-APR-2007; 119(4):1016-8。

> Kliegman:納爾遜小兒科教科書,第18版。 桑德斯; 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