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方法可能有所不同
家長駕駛學習障礙診斷過程可能會發現一系列令人困惑的測試方法,學習理論和等待他們的標籤。 為了讓家長更容易混淆,那裡有不同的診斷系統,涉及不同的診斷決策方式。 學習障礙診斷是一種不精確的科學。
一些專家對確定是否存在學習障礙的最佳方式持不同意見。 為什麼這麼混亂?
- 首先,使用不同的診斷系統。 公立學校用於診斷學習障礙的診斷方法和標準與評估人員在私人診所使用的診斷方法和標準不同。
- 其次,公立學校和公立學校以外的機構在監督診斷方面存在差異。 公立學校和私人評估人員由不同的政府機構,董事會和規定學習障礙的法規管理。
- 殘疾人教育法規定對公立學校中的學習障礙和其他類型殘疾進行診斷的規定有些普遍,並將具體要求留給各州界定。 因此,各州在診斷標准上存在差異。 一個國家有資格成為殘疾學習的兒童可能不符合另一個國家的資格,這可能會影響到從一個國家到另一個國家遷移的家庭。
- 管理私人執業評估員的規定和診斷系統,即持有執照的心理學家或精神病學家,甚至不如公立學校使用的那些具體規定。 例如,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也被稱為DSM,它主要使用定性的標準而不是統計方法。 因此,在DSM診斷系統中,審查員的意見更為重要。
- 通常,公立學校的學習障礙診斷過程在各州的學校之間更為一致,但情況並非總是如此。
- 不同的州可能有不同的診斷學習障礙的標準和做法。 因此,學生有可能在一種狀態下獲得資格,但不能在另一種狀態下獲得資格。
- 公立學校系統通常使用以下組合:
- 私人執業評估員通常使用診斷和統計手冊(如DSM-IV)或國際疾病統計分類(如ICD-10)標準來診斷學習障礙。
- ICD和DSM診斷方法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賴於評估者的專業判斷,評估者對評估者的判斷自然不同。 在這些系統中用於命名和描述學習障礙的術語與IDEA在公立學校使用的術語不同。
鑑於診斷系統的所有變化,家長可能會想知道哪些系統最好,最準確。
他們也可能想知道,他們最好是通過學校還是通過私人提供者來進行評估。 這個問題的答案取決於你的個人情況。 如果你想看看你的孩子是否有資格獲得特殊教育服務,那麼你的孩子很可能會通過你孩子的學校尋求評估,因為你可以保證所得到的評估能夠滿足學校的所有要求。
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學校的評估人員在所關注的領域缺乏專業知識,那麼由您的子女懷疑殘疾專家的外部提供者進行的評估可能會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
例如,擴張性溝通是一項專業化的評估,我需要專業的專業人員在這方面提供服務。 家長也應該意識到,學校在作出資格決定時必須考慮任何可用的外部評估數據。
當學習障礙被診斷
- 根據“殘疾人教育法案”(IDEA)的定義,學習障礙只有在基礎學科領域正式教學後才能得到可靠的診斷;
- 許多心理學家建議等到孩子滿六歲後再評估智力以獲得更有效和可靠的測試分數; 和
- 來自具有文化和社會經濟差異的少數群體的學生受益於在測試前至少進行了兩年的教育和社交活動。 這對英語學習者也是習慣性的。 這有助於減少他們文化和語言差異對他們測試表現的影響。 學校通常試圖確保ELL學生的家長盡可能合理地參與這一過程。
與智能測試一樣 ,成就測試在此之後更加可靠。